2019年全区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技能大比武活动开始报名啦!发表时间:2019-07-12 13:42 全区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技能人员大比武火热开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进一步提高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水平,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先锋队,根据生态环境部等六部门《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的通知》(环办监测〔2019〕35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总工会、团委、妇联、市场监督管理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员会、地质局决定共同定期举办全区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技能大比武活动(以下简称大比武活动)。 内容和形式 2019年大比武活动分为生态环境监测综合比武(以下简称综合比武)和生态环境监测专项比武(以下简称专项比武)。其中,综合比武内容包括大气、温室气体、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固体废物、生态(含生物)、声等环境要素的监测技术;专项比武分别设置大气、水、土壤、辐射等4个专项比武。相关技术方案见附件2、附件3、附件4,重点考核参赛人员的理论知识、仪器分析、质控技术、评价技术和综合分析能力。 参赛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以监测(检测)机构为单位组队参赛。自治区境内各级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检测)机构,包括生态环境部门所属监测机构、其他部门和相关单位所属监测(检测)机构、社会和企业生态环境检测机构,均可报名参赛。 (二)各参赛机构按比武项目组建代表队,各代表队只能参加综合比武或大气、水、土壤、辐射专项比武中的1个比武项目。同一参赛机构最多可以选派2支代表队参加相同比武项目(辐射专项比武例外)。各参赛选手只能加入1支代表队。 (三)各代表队由1名领队和3名参赛选手组成,同一参赛机构的多支代表队可选派1名领队。 (四)各参赛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在自治区工商注册,近三年(2017~2019年)经营管理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从事生态环境监测业务一年以上;各参赛选手应当在本监测(检测)机构工作满一年以上(2018年5月30日前入职),且近三年无违规、违纪和违法不良记录,并由所在单位出具其证明材料。 实施安排 (一)组织动员。6月下旬,各地各部门、各相关单位广泛开展思想发动,凡是符合参赛条件、具备生态环境监测(检测)能力的机构和人员都应参加大比武活动。原则上,生态环境部门所属监测机构必须组队参赛,鼓励其他部门和相关单位所属监测(检测)机构、社会和企业生态环境检测机构积极报名。 (二)全员培训。7月初,各级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检测)机构,以大比武活动为契机,制定学习计划,开展全员理论培训和理论考试,系统学习生态环境监测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7月上旬,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实际操作培训和岗位练兵。 (三)报名参赛。7月15日前,各地各部门、各相关单位在培训选拔的基础上,按照参赛范围和资格条件,严格审核把关,完成参赛组队。同时,报送参赛机构报名表(附件5)、参赛选手登记表及汇总表(附件6、附件7),并提供参赛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情况。 (四)现场比武。8月下旬,举行大比武活动启动仪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各代表队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和现场操作竞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参赛选手的个人成绩,按照理论知识考试和现场操作竞赛4:6的分值比重计算。各代表队的团体成绩,根据3名参赛选手的个人成绩总和计算。 (五)选拔推荐。8月底前,召开大比武活动总结表彰大会。择优推选5名综合比武选手和4名辐射专项比武选手,代表宁夏参加第二届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决赛。 表彰与奖励 奖项设置
2019年大比武活动设个人奖项、团体奖项和组织奖项。 1.个人奖项分为综合比武奖和专项比武奖,根据参赛选手的个人成绩确定。其中,综合比武设立个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大气专项比武设立个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水专项比武设立个人一等奖6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18名;土壤专项比武设立个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辐射专项比武设立个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各1名。 2.团体奖项分为综合比武奖和专项比武奖,分别根据参加综合比武和大气、水、土壤、辐射专项比武代表队的团体成绩确定。其中,综合比武设立团体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大气专项比武设立团体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水专项比武设立团体一等奖3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10名;土壤专项比武设立团体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辐射专项比武不设立团体奖项。 3.组织奖项根据大比武活动的组织和成效,对组织有力、成效显著的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奖励,设立优秀组织奖12名;对保障有力、贡献突出的承办或协办单位,给予特别贡献奖。 奖励办法
1.对获得综合比武个人成绩第1~2名、大气专项比武个人成绩第1名、水专项比武个人成绩第1~6名、土壤专项比武个人成绩第1~2名、辐射专项比武个人成绩第1名的参赛选手,给予个人一等奖;对获得综合比武个人成绩第3~6名、大气专项比武个人成绩第2~3名、水专项比武个人成绩第7~18名、土壤专项比武个人成绩第3~6名、辐射专项比武个人成绩第2名的参赛选手,给予个人二等奖;对获得综合比武个人成绩第7~12名、大气专项比武个人成绩第4~6名、水专项比武个人成绩第19~36名、土壤专项比武个人成绩第7~12名、辐射专项比武个人成绩第3名的参赛选手,给予个人三等奖。出现个人成绩相同时,现场操作竞赛成绩高者为前一名。 2.对获得综合比武团体成绩第1名、大气专项比武团体成绩第1名、水专项比武团体成绩第1~3名、土壤专项比武团体成绩第1名的代表队,给予团体一等奖;对获得综合比武团体成绩第2~3名、大气专项比武团体成绩第2~3名、水专项比武团体成绩第4~10名、土壤专项比武团体成绩第2~4名的代表队,给予团体二等奖;对获得综合比武团体成绩第4~6名、大气专项比武团体成绩第4~6名、水专项比武团体成绩第11~20名、土壤专项比武团体成绩第5~9名的代表队,给予团体三等奖。出现团体成绩相同时,并列获得相应等次奖项。 3.对组织有力、成效显著的12个相关部门和单位,给予优秀组织奖;对保障有力、贡献突出的2~3个承办或协办单位,给予特别贡献奖。 4.对获得综合比武和专项比武个人一等奖的参赛选手,可以作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事业编制录用的破格条件。 5.对获得综合比武个人第1名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参赛选手,由其所在单位在年度五一集中表彰时,逐级向自治区总工会按程序优先推荐“五一劳动奖章”。对获得综合比武和专项比武个人一等奖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参赛选手,由其所在单位在次年度,逐级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优先推荐“自治区技术能手”。对获得综合比武和专项比武个人一等奖并符合申报条件的青年选手,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自治区团委共同授予“全区生态环境监测行业(系统)青年岗位能手”。获得综合比武和专项比武个人一等奖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女选手,由其所在单位在次年度,逐级向自治区妇联优先推荐“自治区巾帼建功标兵”。 6.对获得综合比武团体一等奖的代表队所属参赛机构,符合申报条件的,由其所在单位在次年度,逐级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优先推荐“自治区工人先锋号称号”;由其所在单位在次年度,逐级向自治区团委优先推荐争创“青年文明号”“青创先锋”青年创新工作室等;由其所在单位在次年度,逐级向自治区妇联优先推荐“自治区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 7.根据大比武活动获奖情况,首次建立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领域人才库和生态环境监测(检测)机构储备库,将在项目资金安排、政府购买服务、干部选拔任命、技术职称评聘、事业编制录用、出国培训人员选派等方面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8.对受表彰的参赛选手,由所在单位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关于大比武活动有关问题、意见建议,请及时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电话:0951-5160529、8688635 邮箱:nxjiancechu@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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