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汉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烟气VOCS自动监测设备验收项目公示发表时间:2022-05-13 14:33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宁夏汉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烟气VOCS自动监测设备验收报告》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宁夏汉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烟气VOCS自动监测设备验收项目; 建设单位:宁夏汉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高喜琴;13897634383 公示时间:2022年5月13日-2022年6月12日 二、项目建设情况 宁夏汉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烟气VOCS自动监测设备验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石嘴山市平罗县宁夏精细化工基地黄河东路南侧。本次验收主要对宁夏汉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焚烧炉废气排放口安装的烟气在线连续监测设备进行验收,焚烧炉产生的废气经急冷塔+碱洗塔处理后由一座高度40米,烟道直径0.9米的烟囱排放,在该烟囱距地面10米处安装一套由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CEMS-2000VOC型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 三、验收结论 根据在线监测系统比对验收检测报告及现场检查,该CEMS在线监控设备的选型、安装、站房建设、排放口规范化等符合相关的建设规范,数据采集、联网传输等符合国家的标准要求;监控指标、比对监测数据达到验收标准要求;建立了仪器设备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岗位责任制度,定期校验制度,设备故障预防与处置制度。符合验收要求,同意宁夏汉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CEMS在线监测设施建设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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